关于2019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成绩及相关材料送审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现将2019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成绩及相关材料送审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送审范围
1.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成绩及相关材料。
2.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教学实践(调查、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生产实习报告等成绩及相关材料。
3. 金融学(本科)、护理学(本科)作为试点专业,2019秋季学期在
国开学习网上开展论文写作指导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送审方式
根据省电大《关于启用网上提交系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及我省电大论文终审实际情况,除金融学(本)、护理学(本)专业通过国开学习网专业毕业论文课程论坛进行论文写作指导工作之外,其他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含不申报学位的普通本科论文和申报学位的学位论文)均通过毕业论文指导网http://online.hubtvu.net.cn:82/login.aspx(从省电大主页“毕业论文指导”平台进入)提交,不申报学位的普通本科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1。
进行网上提交的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论文(设计、作业)的送审流程及要求为:
1.“毕业论文指导”平台开启和关闭时间分别为7月1日0点和11月10日24点。
2.学生通过“毕业论文指导”平台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作业)。
3.指导教师通过“毕业论文指导”平台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业)进行指导(至少三次),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业)定稿后给予初评成绩(注意: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审核后,初评成绩无法更改)。
4.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在“毕业论文指导”平台先审核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答辩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作业)进行复审,给予复审成绩和答辩成绩。
5.市州电大管理员从“毕业论文指导”平台导出毕业论文(设计、作业)初审、复审成绩册,打印成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送审(注意:成绩册必须由系统导出,不得随意修改或调整顺序)。
6.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教学实践(调查、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生产实习报告等,均由学生本人打包上传至实践环节栏目,由指导教师给予初评成绩,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给予复审成绩后导出实践环节成绩册,打印成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送审。
7.答辩记录卡等答辩环节材料由市州电大专业负责人、市州电大管理员将电子版或扫描版打包上传至“毕业论文指导”答辩栏目。
三、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验收要求
根据
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各地电大在提交和送审毕业设计(论文)时,必须按照《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规范管理开放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严把质量关。论文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得上报送审。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学位论文送审要求
1.学位论文在送审时必须单独造册(成绩册),单独打捆。
2.提交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附件7。
3.学位论文封面和封底必须有“学位论文”标识,资料袋上必须盖有“学位论文”印章,所有签名必须手写。
4.2019秋季学期学位论文及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为优秀或良好等次的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为10月21-11月5日。请各市州、省管市电大及直属分校(学院)于10月17日前将学位(含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见附件8)电子版报到省电大导学中心指定邮箱。省电大导学中心将根据情况决定主持远程或现场答辩。
5、所有申报学位的论文(含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院校)于11月15日前提交纸质论文及论文评审表至省电大导学中心复审。申报合作院校的学位论文注意事项请参看附件9。省电大导学中心复审后统一移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五、送审时间
为保证2019秋季学期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终审工作按时完成,请各市州、省管市电大及直属分校(学院)务必于11月15日前集中送审,逾期不再受理。
六、送审地点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成绩册、送审清单一律送至省电大导学中心办公室统一办理接收登记手续,不得直接送至教研室或教师个人。
联系人:王斌新
联系电话:027-87526350 邮箱:hbdddxbgs@126.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导学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