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2019年下半年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申报时间定为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授予学位对象:
此次申请工作只针对2019年6月(自考);2019年7月(网络、函授)毕业的成人本科毕业生。
二、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授予学位条件:
1、网络、函授教育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
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外语水平达到省学位办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在425分以上)需提供在“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下载有本人姓名、成绩、图像的有效证明,并提供查询帐号和密码;
3)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笔试成绩合格;
4)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成绩合格。
注:学位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在籍学习期间。
三、授予专业: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必须是本校普通本科已授权专业。普通学士学位没有授权的专业,该专业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挂靠本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近或相同学科门类进行。
四、申报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学位申请信息表》该表信息为上传学位备案平台所用,请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以免上报错误;
2、《学位申报与审批表》 ;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
4、身份证交复印件一张;
5、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张;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张(提供查询账户和密码);
学位外语填写通过号;
7、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二张。电子照片一张(用身份证号命名)。
注:以上七项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打包后发送至邮箱。
五、申报学位地点:
湖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南湖校区)2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