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机构公告介绍如下,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22日,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需要将纸质版资料当面提交到院校指定办公室,具体要求及所需资料参考下面介绍。
为了更好地举办自考全日制助学班,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参选机构需符合鄂考院[2016]2号文件要求,即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是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公告的办学机构,且五年之内年审合格。
2.参选机构应具有与地市州高校合作自考全日制助学班的办学经历,管理规范、教育质量高、无重大办学不良影响、社会声誉好、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记录。
3.参选机构保证每年招生规模不少于500人,如未达到,主考院校有权在当年年底前终止协议,另选合作办学机构。
4.相关权利和义务等在签署双方合作协议中约定。
二、学校为参选机构提供支持及条件
1.学校履行主考院校职责,为合作办学机构提供可以提供的条件。
2.协助解决合作办学机构在办学过程中提出的合理需求。
3.对合作办学机构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合作办学机构可以共享学校部分办学资源,如教室,图书馆、食堂和活动场地等。
5.按程序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相关权利和义务等在签署双方合作协议中约定。
7.本公告自发布时间开始,五日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为有效报名单位。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完毕立即退回)。
2.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申请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助学机构简介、合作模式、招生管理及规模、教学及学生管理方式、拟定招生专业、费用分配与使用、合作年限及建议等。
四、遴选流程
1.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做好参加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专家评审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3.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4.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评审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学院将项目评审结果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3月22日前(节假日包含在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将纸质版资料当面交至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13657193468 18995936898
附件内容: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管理办法-鄂考院[2016]2号。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8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自考全日制合作助学机构公告就介绍到这里了,本文章转载自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有意向的单位还可以根据上文联系方式向该校负责老师咨询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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